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调查,超过35%的适龄人口表示希望有托育服务,其中最为强烈的是2-3岁幼儿托育的需求。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开始减少,人口生育意愿不高,社会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幼有所育”已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婴幼儿托育设施严重匮乏,公共管理投入力度不足。据调查,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规模缺口较大,婴幼儿入托率仅4%左右,而欧美发达国家通过注册托育机构、儿童中心和学校附设的托儿所等服务设施,社会婴幼儿入托率保持在50%以上。目前,我国针对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机构,多为以市场为主的早期教育机构,费用较高;政府提供的普惠性托育设施较为稀缺,未形成规范有效的婴幼儿托育设施服务体系。
婴幼儿托育设施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和实施保障。“十四五”规划纲要已将托位数列为20个主要指标之一,提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从目前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十四五”时期实施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工程和普惠托育服务扩容项目,150个城市新增示范性普惠托位50万个以上。
但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对婴幼儿托育设施布局的前瞻性和强制性还不够,故在新建居住区、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中尚未将其作为重要指标并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其空间实施的载体还未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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