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在幼有所育方面,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应保尽保。
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均等享有、便利可及。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节选)
第四章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服务设施,建成一批示范性服务机构。
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加大对农村和脱贫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推动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机衔接,提高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家庭提供更高质量更加精准的家庭教育指导,更好满足家长科学育儿的迫切需求。
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