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保育工作规范开展应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张三牛2022-09-14
托育机构应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
托育机构应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提出了托育机构保育工作规范开展应遵循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儿童。首先,要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其次,要尊重不同年龄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将其作为保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要关注和尊重每个婴幼儿在发展优势领域、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方面的个体差异性,提供适宜的照护。最后,婴幼儿 时期是生理、动作、语言、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等方面发展的重要奠基时期,保育要注意促进身心全面发展。
二是安全健康。婴幼儿正处于身心发展的最初阶段和关键时期,安全健康是其发展的基础。托育机构要将安全和健康作为保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底线,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切实做好托育机构的安全防护、营养膳食、疾病防控等工作”,从而保障婴幼儿在托育机构中免受虐待与外部伤害的风险。
三是积极回应。保育人员与婴幼儿在一起时应提供支持性的情感回应,愉快地与儿童互动,要细心、 耐心、敏感地观察婴幼儿的哭闹、语言、表情和动作,理解其生理和心理需求,并通过肌肤接触、眼神、 微笑、语言等形式及时给予积极且适宜的回应。
四是科学规范。托育机构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和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活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自觉规范、完善保育工作,确保婴幼儿在托育机构生活各环节的安全,不断提高保育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